一、重新發布的背景
《廣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1年9月10日實施以來,在深入開展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推動相關部門使用信用評價結果,為信用監管提供更精準的依據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掇k法》將于2024年9月10日到期,為持續開展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依照《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第三十八條,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對《辦法》作不涉及實體內容的修改并重新發布。
二、制定目的
為持續深入開展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加強信用評價監督管理,進一步增強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主體誠實守信、依法交易意識,促進公共資源交易市場誠信、規范、有序發展,制定本辦法。
三、制定依據
根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19〕41 號)、《廣東省社會信用條例》、《廣州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四、主要內容解讀
1.什么是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
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是指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工作牽頭部門或交易服務平臺,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在征信的基礎上,對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的信用狀況作出的評估,并以信用分數或信用等級形式來展示應用的一種管理活動。
2.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有哪些?
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包括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招標人、采購人、出讓(轉讓)人、委托人等項目發起方;招標代理機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等中介代理和服務機構;投標人、供應商、受讓人、競買人等項目響應方;評標評審專家等。
3.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的適用范圍有哪些?
在政府采購、工程建設招投標、自然資源交易等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先行開展信用評價工作,使用信用評價結果,并逐步推廣至公共資源交易全領域。
4.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的來源信息是哪里?
信用評價來源信息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市場信用信息和跨區域信用信息。
5.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結果如何產生?
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部門會同行業行政監督部門、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制定信用評價評分細則,明確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的信用評價范圍、評價指標、評分原則等,形成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結果。
6.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的計分方法是什么?
信用評價實行每日一評、動態管理,評價結果采用百分制。
7.如果之前沒有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交易,信用評價結果如何產生?
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首次進入廣州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尚未歸集到任何信用信息,其每項評價指標分值取基準分。
8.如何查詢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的信用評價結果?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每日將前一日的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信用評價結果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門戶網站和廣州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平臺上發布。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可以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門戶網站和廣州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平臺進行自主查詢。
9.如果對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怎么辦?
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對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反映。信用評價來源信息與事實不符且影響公共資源項目交易結果的,由各行業行政監督部門依法處理。
10.對有異議的信用評價結果進行處理的處理時限是多少?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當自收到異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進行處理并答復。法律法規規章對涉及項目交易結果的處理時限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11.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的應用有哪些?
鼓勵項目發起方在公共資源交易過程中使用項目響應方的信用評價結果。鼓勵行業行政監督部門在編制本行業交易標準文本中增加使用信用評價結果的條款供項目發起方選擇。鼓勵項目發起方在選擇中介代理和服務機構時優先選擇信用評價結果較優的中介代理和服務機構。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信用評價結果較優的公共資源交易當事人提供優先辦理等激勵措施。
12.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的載體和樞紐是什么?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公共服務平臺,作為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的載體和樞紐。